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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聘请外籍教师管理办法

【来源:党政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04-24 】

为确保我校长、短期外籍教师管理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使专家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最大限度地提高外籍教师聘请效益,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

1.聘请外籍教师来校工作,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引进国外智力资源、学习外国先进科学技术和进步文化、吸收先进教育理念和先进教学、科研方法的重要途径。同时,对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提高我校国际知名度具有积极意义。

2..聘请外籍教师要贯彻“按需聘请、择优选聘、保证质量、用其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加强计划性,防止盲目聘用。对于更适合中方教师承担的教学和科研任务,不聘请外籍教师担任。

3.外籍教师聘请工作应在保证语言教学的同时,随着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不断发展,逐渐扩大专业外籍教师和短期外籍教师的聘请比例,努力提高聘请效益、扩大社会影响。

4.应根据外籍教师的学术、业务专长,积极发挥其作用。聘请部门要主动多做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我国国情和我校实际情况,熟悉所承担的工作,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和友谊,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健康。

二、聘用条件

1.聘请对象应对华友好,愿与我校合作交流,业务水平较高并符合我校实际需要。

2.身心健康。长期外籍教师属初次来华者,需持有符合资质要求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3.聘请为外籍教师者,应具有至少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及相应的成绩。其中,长期外籍教师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工作能力水平。

三、外籍教师的管理

1.合同管理:外籍教师聘用到岗后,党政办负责代表学校组织与外籍教师签订聘用标准合同及合同附件。

2.教学、科研管理:

(1)外籍教师的日常教学与科研等业务工作的管理以各聘用部门为主,党政办进行监督指导等相关事务。

(2)外籍教师来校前,应做好教学、科研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安排,并及时报党政办。

(3)聘用外籍教师的部门负责向外籍教师介绍本部门的情况和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教学任务。

(4)聘用部门负责审定外籍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所使用的教材(包括音像资料及其它资料)。

(5)聘用部门应建立并实施对外籍教师的听课、评估制度,对教学态度和效果定期检查、评估。

(6)聘用部门负责受理外籍教师的请假事宜。病假三天以上、事假二天以上报外事处备案。

(7)聘用部门须要求外籍教师在每学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3.党政办负责外籍教师的校级管理,包括:

(1)聘请计划的审查、申报受理工作,协助办理来华签证,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和居留许可。

(2)介绍我国国情和教育制度等,要求他们遵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尊重中国的风俗习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有关聘请部门对外籍教师的使用情况,及时向主管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反映专家的意见要求。

(4)负责长期外籍教师的合同管理,根据聘用部门的检查、评估意见和党政办掌握的情况,按需要作出写实性推荐信。

(5)对工作认真、成绩显著的外籍教师,根据部门的推荐材料,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进行表彰奖励。

(6)协调解决外籍教师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