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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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应届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公告

    来源: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作者: 单志鑫 点击:

    各院系: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意见》(人社部发[2019]190号)和《关于同意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职业及等级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编码

    等级

    备注

    1

    物流服务师


    4-02-06-03

    3

    仅限现代物流管理专业

    2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计算机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

    6-25-03-00

    3

    仅限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3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机电工程

    4-08-08-23

    3

    仅限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

    4

    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

    宝石检验员

    4-08-05-03

    3

    仅限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业

    5

    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

    宝石检验员

    4-08-05-03

    4


    6

    地质调查员

    矿产地质调查员

    4-08-07-04

    3

    仅限工程地质勘查专业

    7

    地质调查员

    矿产地质调查员

    4-08-07-04

    4


    8

    地质调查员

    工程地质调查员

    4-08-07-04

    3

    仅限工程地质勘查专业

    9

    地质调查员

    工程地质调查员

    4-08-07-04

    4


    10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食品检验员

    4-08-05-01

    4


    11

    工程测量员


    4-08-03-04

    4


    12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4-08-08-23

    4


    13

    车工

    数控车工

    6-18-01-01

    4


    14

    电工


    6-31-01-03

    4


    15

    制图员


    3-01-02-07

    4


    注:3级为高级工、4级为中级工

    二、评价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三、时间安排

    拟评价日期:2025年7月5日、7月6日

    评价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范围:2026年6月毕业的在籍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提交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上交成教处)

    纸质版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学生证复印件(1份)

    3.学校团体学籍证明(附件1签字盖章)

    4.学校团体学生学籍名册(附件2签字盖章)

    5.《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3),(申请人签字由报考本人亲自手写,其他表格内容以电子形式录入电脑,插入电子版照片后彩色打印成纸质版本)。

    电子版材料:

    1.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免冠、彩色、白底,jpg格式,尺寸比例3:4,单张小于200KB)

    2.学校团体学生学籍名册

    提交时间:2025年6月7日前

    (三)资格审查

    学院成教处将根据职业标准要求的认定条件对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具备资格的考生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收费,标准如下:

    级别

    理论考试(元)

    技能考核(元)

    合计(元)

    三级(高级工)

    50

    250

    300

    四级(中级工)

    50

    190

    240

    五、证书发放及查询

    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约60个工作日内发放证书 (具体时间根据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

    考生经认定考试合格,由我院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网址http://zscx.osta.org.cn/)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老师(报告厅303室)

    联系电话:0415-6225087 1474050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