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毕业生与原签约单位解约,原签约单位出具违约公函(简称退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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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毕业生与新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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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毕业生持原签约单位退函、原签约单位报到证、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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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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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毕业生持新就业单位报到证、原单位户口迁移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几点说明:
(1)退函中要由原接收单位说明辞退毕业生的原因、理由并经主管部门同意。
(2)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由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签署改派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专科毕业生通过选拔考试升入本科专业学习的,因故申请就业,需由本人首先提出申请, 并征得毕业学校和所升入的本科学校的同意,并由其出具同意派遣的材料。
(4)办理调整改派时限规定为毕业后的二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