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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师生体育文化节”活动 考核加分方案

发布日期:2026-05-06    作者:方安哲     来源: 体育部     点击: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落实“五育并举”教育方针,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团队协作精神,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营造生动活泼、阳光健康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引导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提升其参与感、获得感与荣誉感,展现我院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特制定2026年师生体育文化节活动考核积分评选规则。本规则将统一评分标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既鼓励广泛参与,也奖励优异成绩,兼顾过程与结果;同时遵循分类分层原则,对竞技项目、组织服务及竞赛文明等类别予以区分,激励各系积极参与,在竞技中增进交流,在拼搏中凝聚力量。

一、 适用对象

1. 学生组:全体在校学生

二、积分总则

(一)积分构成:本次师生体育文化节团体总分由院系各单项比赛积分累加而成。

(二)积分对象: 以各系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单项比赛中获得的积分,均计入其所属系的团体总分。

(三)积分依据:各单项比赛的最终名次,以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成绩为准。

三、单项比赛积分细则

本届体育文化节院级共设5个比赛项目,各系根据各项目特点,共设18个项目;分为三类:个人小球类、团体球类、趣味类。

(一)院级个人项目(羽毛球、匹克球)

名 次

积分(单项)

备 注

第 1 名

20分


第 2 名

16分


第 3 名

14分


第 4 名

12分


第 5-8 名

9分

统一积分

第 8-16 名

5分

统一积分

特别说明:个人项目(匹克球、羽毛球)

1.匹克球比赛按组别(男单、女单)分别录取名次,积分累加。

2.羽毛球比赛按组别(男单、女单)分别录取名次,积分累加。

(二)院级团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

团体项目以系为单位组队,采用集体积分制,积分翻倍(相当于两倍单人项目积分)。

名 次

院级团体赛事积分

备注(积分翻倍)

第 1 名

40分

(20*2)

第 2 名

32分

(18*2)

第 3 名

28分

(14*2)

第 4 名

24分

(12*2)

第 5-8 名

18分

(9*2)

参与分

10分

未获奖但完赛的参赛队

四、团体总分积分规则

(一)团体总分=学院单项积分总和+学院团体项目积分总和+额外加分+系级赛事积分

为了鼓励学院各系全面参与和营造良好氛围,设置额外加分项如下:

1.优秀组织奖:获奖系加 30 分。评选依据:活动组织次数与质量、 活动参与度与影响力。

2.全勤参与奖:凡报名参加院级全部 5 个大项(个人项目参赛人 数不得少于 5 人)。

3.宣传影响力奖:各系在院级媒体(校团委网站、院、系级)发布师生体育文化节相关推文,按质量每条加 5分,上限 20 分。

(二)系级赛事积分

1.每年完成赛事活动计划加 10 分;每完成赛事清单收集内容加5分(竞赛通知、竞赛规则、竞赛报名表、竞赛程序表、竞赛成绩单、竞赛预案、风险告知书、竞赛相片、竞赛报道);计每赛事参加人数,每人次加0.5分,上限15分。

五、院级赛事积分规则说明

1.取各项目最终成绩的前八名进行积分。若参赛队伍不足八支,则按实际名次录取,积分从第一名依次递减。

2.若出现团体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定名次:

(1)获得单项第一名(冠军)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2)获得单项第二名(亚军)数量多者名次列前;

(3)以此类推;

(4)若仍相同,则名次并列。

六、奖项设置与表彰

(一)团体奖项:

1.“体育文化节”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奖杯,同时给予活动经费额度增加奖励。

2.“优秀组织奖”:评选2个院系,表彰在组织参与、赛风赛纪、观众组织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

3.在体育文化节闭幕式上(第十届田径运动会),颁发“年度体育总冠军”(团体总分第一名)、亚军(团体总分第二名)、季军(团体总分第三名);及“优秀组织奖”奖杯。

(二)单项奖项:

1.院级各比赛项目前八名(个人/团队);赛事颁发荣誉证书。

2.各项目评选“优秀运动员”若干名,颁发证书。

3.在体育文化节闭幕式上(第十届田径运动会),颁发优秀运动员证书。

七、活动说明

1.本规则解释权归院团委、学生处、体育教学部所有。

2.院团委、学生处、体育教学部成立“积分核算组”,每周在“体育文化节专题网站”更新各系实时积分榜,保持透明度,营造竞争氛围。

3.设立仲裁委员会,对比赛争议和积分统计异议进行最终裁决。

4.各院级单项比赛的具体规程、时间、地点、报名方式等,

请关注后续下发的各项目竞赛通知。

5.各参赛单位应严格审核运动员资格,确保参赛学生身体健康,并举行活动前交院学生处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另各系学生参加院级赛事一次并全过程参与,期末体育成绩加5分;参加系级赛事一次并全过程参与,期末体育成绩加3分;服务院级赛事志愿者体育期末成绩一次加5分;每学期每名学生体育赛事期末成绩最高加10分。

团委、学生处、体育教学部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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